数字化时代已然到来。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背景下,数字经济及其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终将演变为一种数据驱动型经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将被重新定义,数据要素的有序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会越来越重要,经济社会发展也将越来越依赖于数据的驱动和赋能作用。而疫情冲击在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同时,也必然要求尽快从生产关系层面调整社会制度,以适应和促进生产力发展,妥善解决日益凸显的数据应用乱象和数据治理难题,进而以大数据的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增添后劲、增加动能。
一方面,应当以更大力度鼓励大数据技术创新。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坚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聚焦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以及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高大数据应用场景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加快培育数据敏捷型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利用政府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技术和服务创新,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大数据产业生态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瞄准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5G、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发展和集成创新,促进数据要素与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融合创新,加强数据科学研究、数字技术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构建数据驱动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创业生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场景”的数字化生态提供支撑。加强大数据人才培养,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数据管理应用能力,努力弥合“数字鸿沟”。
另一方面,应以更大作为加强大数据制度建设。坚持以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系统观念健全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建立分级分类的数据管理体系和数据标准体系,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打造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推动数据汇聚融合与开放共享。加强数据产权理论研究和数据立法司法实践,赋予、保护和平衡权利人合法数据权益,逐步建立完善数据安全保护的基本制度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强化平台和企业在数据合规、数据保护、算法透明等方面的责任,加强数据垄断调查,防止数据滥用、不当使用和违规违法交易。统筹布局数据资源和算力资源,着力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培育发展全国一体的数据要素市场,推动形成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创新数据交易模式和交易规则,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和规范化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国际合作,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打造升级版“数字丝绸之路”。
总之,只有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协调推进大数据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制度规则建设,才能让大数据阔步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