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境外商品,支付了数千元货款,平台既不给商品、也不退钱,拖了一年!理由是消费者个人信息不上传。”
“在网上购买影视剧和文化类产品,如果当月不取消,下月持续收费,但购买当月系统设置又不能取消,必须第二个月或之后才能取消,即使没有使用,如果忘记及时取消,就会被持续扣费……”在她看来,这些背后都离不开互联网平台的垄断。
不仅是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中小企业更是生存艰难。“有的企业依靠资本烧钱,以低价竞争的方式占据市场,然后再加价收费;有的互联网巨头通过平台非法获得大数据,利用传统企业获得数据和信息的弱势垄断市场。”樊芸说,近年来一些互联网巨头崛起,传统企业受到很大挑战,行业的定价权、数据信息安全被操控,有的还被外资控股,这会引发很大的隐患和安全问题。
因此樊芸认为,急需建立一套适应互联网时代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反垄断审查机制,保持良好、有序的市场竞争,实现外资、国资、民资、线上、线下共融发展。
樊芸建议,要处理好《反垄断法》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完善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