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体现了国家对贫困学子的关爱,让贫困学生看到了一缕希望的阳光,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场及时雨,也是一颗定心丸,因而受到广大贫困学生的欢迎和社会的普遍赞誉。为促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健康、持续开展,省有关部门制订了《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办法》。据介绍,考核办法分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两部分,考核对象为在湘的普通高等院校。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工作、银校合作、贷款落实、贷后管理、诚信教育及加分项目等7个方面。考核方式为听取学校有关方面的情况汇报,查看有关文件、会议纪录、档案资料、数据,进行问卷调查,组织师生座谈等。
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主任刘桃初会上介绍了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基本情况,并就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做了布置。我校学工部副部长唐海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校实施的有关情况。据悉,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合作银行包括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累计达4720万元,实际发放金额达2955.26万元(含1999、2000、2001、2002、2003年发放金额)贷款学生人数4058人,其中708人毕业,在校贷款学生3350人,贷款学生人数占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为9.30%,由此可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我校开展的实效。
与会人员在会上就《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办法》内容是否增加、具体条文的充实修改、对比分和考核工作有什么意见开展了见仁见智的探讨,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