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基本范围落实,物联网产值预测有依据了

导  读
 
《数字经济分类》不仅仅对数字经济整体产业统计测算意义重大,同时也给支撑数字经济的重点技术的产业规模测算提供了一套方法论,例如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涉及的相关产业,都可以在这一套《数字经济分类》中找到相应的测算依据。
 
近日,国家统计局正式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简称《数字经济分类》),可以说是官方首次对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范围进行科学的界定。
 
从2016年G20杭州峰会提出《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开始,数字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然而过去几年中对于数字经济的测算尚未形成一套标准体系。本次《数字经济分类》的发布意义重大,弥补了这方面的空白,使得业界对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判断有了权威标准。
 
在笔者看来,《数字经济分类》不仅仅对数字经济整体产业统计测算意义重大,同时也给支撑数字经济的重点技术的产业规模测算提供了一套方法论,例如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涉及的相关产业,都可以在这一套《数字经济分类》中找到相应的测算依据。明确了数字经济的内涵,尤其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范畴
 
在今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一个亮点就是将数字经济单独成篇并将其指标列入十四五核心经济指标中。具体来说,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中新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的指标,目标是到2025年这一指标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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