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经营淘宝的店铺的过程中,一旦有店铺售假的现象,就会被淘宝进行相关的扣分,很多淘宝店主也非常害怕遇到被投诉售价的情况,因为扣分后,对自己的店铺有很多的影响。首先就是被投诉被屏蔽处罚后,期间店铺时不得参与聚划算活动的,这样就少了曝光的机会。
在经营淘宝的店铺的过程中,一旦有店铺售假的现象,就会被淘宝进行相关的扣分,很多淘宝店主也非常害怕遇到被投诉售价的情况,因为扣分后,对自己的店铺有很多的影响。首先就是被投诉被屏蔽处罚后,期间店铺时不得参与聚划算活动的,这样就少了曝光的机会。再者,如果卖家出售假货事实成立,而且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不仅要扣分,而且会删除店铺,下架所有商品,限制创建店铺等等。
如果店铺确实存在售假行为,被投诉被处罚也无可厚非,毕竟规则就是用来制约的,但竟然有网店因为售假处罚而向淘宝平台提出诉讼的,这背后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呢?
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18日,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涉“反通知义务”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上诉案开庭。这起案件起源于2019年,一家淘宝网店被供货商投诉售假,很快,淘宝公司以申诉超时、申诉内容不成立为由,对网店采取扣分、扣除网店保证金及删除商品链接等措施。网店认为其无法继续正常销售,并蒙受了巨大的损失,遂将淘宝公司及供货商告上法庭。
由于案件情节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网店部分请求后,网店和淘宝公司均不服,相继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
忽略繁杂的事件发展过程,回顾一下一审判决详情。由于过程中涉及两次申诉被拒,情节虽然复杂,但很多的证据明显不足。一审法院认为,从供货商上说,从查明的事实来看,供货商自称委托第三方在淘宝网店购买产品,但未能提供第三方购买产品的凭证及投诉产品来源于第三方购买的相关凭证。同时,供货商诉讼中作为证据提交的产品实物的包装与标识,并非投诉时所称的不同于正品的包装与标识。最后,供货商自认因工作疏忽,其向淘宝公司投诉时所提供的投诉资料与客观事实不符,故供货商的投诉存在重大过失,其投诉行为与网店受处罚遭受损失有一定因果关系,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