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5月1日起,广东全省范围内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实行统一收费、系统分账的运营和管理模式,遵循统一标准、联网运营、统一清算、提升服务的原则。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使用者的相关责任,为ETC推广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办法》的颁布,是广东高速公路形成联网收费格局之后,在规范收费管理方面的一次全新探索和实践。本文通过对《办法》出台背景和内容的解读,探讨提升收费公路管理水平的可行之道。
广东6000多公里高速公路实现联网收费,“一张网”收费格局提升通行效率
背景:“一张网”亟待新法支撑
2014年11月3日,司机郝某因使用假冒车牌累计逃缴高速公路过路费6600多元,被广东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随后由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郝某逃费事件在广东不是个例。自2014年6月29日,广东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正式实现“一张网”以来,逃缴通行费现象屡有发生。
广东实施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一张网”,即对省内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实行“统一收费,系统分账”,撤销全省高速公路非省界及两端出入口的主线收费站和标示站,实现在省内任意地方上下高速公路只需缴一次费,从而有效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然而,在广东联网收费过程中,出现部分车主通过更改通行卡信息、倒换通行卡等方式偷逃通行费的现象。
目前,广东省高速公路里程已超过6000公里,而此前执行的《广东省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是2002年11月颁布施行的,已经与联网收费的新形势不相适应。
为更好地实现高速公路路网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解决联网收费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广东省人民政府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施行《办法》,并于5月1日施行。
《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规范结算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高速公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机制,并进一步明确偷逃费行为的法律责任,解决联网收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此外,施行《办法》为推广ETC提供法制保障。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全力推进ETC全国联网,并对ETC车道覆盖率提出明确要求。广东省人大、政协、政府一直把推广ETC作为民生大事予以督办,在《办法》中明确了相关要求,为推广ETC提供法制保障。